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时间: 2024-12-12 01:13:56 |   作者: 路障机

  1、为了确保办公大楼的安全稳定,维护大楼正常的办公秩序,提高大楼应对各种突发事件风险的能力,使突发事件能依法、快速、稳妥、有序的处置,特制定本预案。

  2、突发事件是指发生在大楼区域或相邻区域内的突发性暴力恐怖案件、治安案件、自然灾害事故、非法集合、、活动等各类突发事件。

  3、对待紧急突发事件应采取“预先防范、有备无患”的方针,建立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处置机制,并开展实际操作和模拟演练。

  (1)统一指挥原则。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应由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做好统一的现场指挥、协调。

  (2)服从命令原则。当事工作人员应无条件服从现场指挥人员的命令,按要求采取对应的应急措施。

  (3)主动处理原则。不能以消极、推诿、回避的态度对待突发事件,防止“不作为”的行为。应视现场情况,做出判断,主动出击,面对矛盾,及时处理。

  (4)灵活应对原则。对待突发事件,应具体问题个体分析。情况出现变化时,处理方式应及时做出相应的调整。

  (5)安全第一原则。处理突发事件应以不造成新的损失为前提,不能因急于处理而不顾后果,防止造成更大的不必要的人身、财产损失,要保障当事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1、凡遇突发事件,一定要保持冷静,立即采取一定的措施,并按相应的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处理。

  2、火灾事件应立即拨‘119’电线’,同时报告领导,并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害状况。

  8、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通知急救中心或送医院抢救,对明确已死亡的,应报告公安部门处理。

  9、对涉及治安、刑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或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意外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10、安全保卫小组和保安经理在接报突发事件后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并拍照留证。

  11、对于可能涉及到法律诉讼或索赔的事件处理,应在第一时间收集和保护相关证据,积极寻找和确定第三方目击证人。

  总指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分管局办公室的副局长)

  副总指挥: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局机关办公室主任、各二级机构分管办公室领导)

  (1)灭火组:由大楼物业公司保安部经理或保安主管担任组长,组员为水电工1名,保安、办公楼全体人员;

  (5)信息通信联络组:由信息中心主任任组长,组员局办公室和信息中心组成;

  ①掌握火势发展状况,火场主要方位,召集调动人员迅速灭火;确定如不能控制火势,下达人员疏散的命令和通知消防队;

  协助总指挥工作,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及时反馈火警、突发事件情况;总指挥不在场时,应由在场的副总指挥担任总指挥的职责或现场最高职务者担任总指挥。

  (4)灭火组:当火灾发生时应立即携带通信器材,灭火工具、破门工具及防护用品(器材存放在消防中心)赶至火灾现场灭火,根据不同的着火源和燃烧物质,迅速排除火灾区域内易燃易爆因素,关闭防火分区防火门,切断火灾区域的电源,运用灭火器、消防栓进行灭火,如不能迅速灭火,要尽最大努力控制火势,以待增援人员和公安消防队的到来。组长或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火警现场情况报告消防指挥中心。

  (6)抢修组:由于突发事件引起的各种故障影响大楼正常办公的,抢修组应在最短时间之内予以修复,回到正常状态办公秩序。

  (8)谈判组:若发生绑架、勒索、闹事、自杀等案件应立即赶到现场,稳定局势,讲究策略的与当事人进行谈判,并将谈判内容做记录、备查。

  (9)信息通信联络组:在收到突发事件报警后,迅速查明所在方位并立即报告总指挥、副总指挥及相关成员。

  (10)交通疏导组:负责现场车辆的疏散及其主要车道、消防车道的疏导工作。

  突发事件处理各组人员接到事件通知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处理程序,义务消防队各组人员接到火警后,3分钟内赶到现场灭火,各组长应携带通信器材,各部门人员要坚守岗位,积极待命,并保证通信畅通,积极执行总指挥下达的各项任务。

  (2)处理斗殴等暴力事件应保持客观、冷静、克制的态度,化解矛盾、平息事态。

  (3)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暴力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最快方式报告局办公室,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及时处理;

  (4)办公室接报后,依据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和局办公室人员立即到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至保安部接受调查;

  (5)斗殴等暴力事件中如财产或人员受损,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1)巡查发现或接报大楼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他方式尽快报告办公室,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及方位,并监视现场等待办公室的指令;

  (2)办公室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保安人员到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者,带往保安部调查处理。

  (1)保安如发现有人携带较大手提箱、包装箱等物进入大楼,必须由2人以上保安人员将人和物带到大楼外的空旷地,并立即报‘110’;

  (2)如发现危爆物品,勘察可以排除的立即排除,如不能排除的立即维护现场,迅速报告领导和公安部门,等待专业技术人员前来排除;

  (3)如发生爆炸事件,发现者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突发事件应急分队,各行动小组马上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现场封锁并立即报告‘110’,然后按突发事件的处理要求履行各自职责,减少事故损失;

  (4)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救护组应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对确认已死亡的,突发事件处理小组应会同公安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5)保安部经理应配合公安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和有关证据,协助公安部门做出详细的调查。

  (1)办公室接到报警后,由物业保安经理报告领导,并派人前去调查,稳定当事人情绪,并通知有关部门来人处理,同时组织人员设法进行解救,如力量或解救设备不够,应立即通知‘110’前来解救;

  (2)如果劝解失败,跳楼已成立,则应立即通知‘120’到现场救护,各行动小组按突发事件处理要求履行其职责,保卫部门协助公安进行调查处理,做好善后工作。

  (1)当值保安遇到群访或大规模集访应立即报告领导或迅速通知‘110’,由保安将人员挡在大楼外面,由信访法规科熟悉情况的人员出面解释,人员派代表进入指定的地点进行座谈,按有关信访政策进行处理;

  (2)若集访人员不听劝阻,强行冲击大楼,报‘110’处置,对一些无理取闹和扬言行凶、自杀人员可由信访处提供名单给保安部和市综治办,由保安在大门进行阻拦,不准其进入,并对他们进行重点监控,如有不当行为,保安要及时制止,并注意拍照,留存证据。

  (1)大楼食堂必须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管理,制定有关采购、验收、保管、卫生检查、厨师管理、留餐样制度等;

  (2)若发生群体中毒事件,食堂监督员必须立即通知安保小组办公室,同时组织人员控制、维护现场(依据情况决定是不是拨打‘120’、‘110’),保安部迅速配合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协同其他有关部门做出详细的调查处理;

  (3)办公室接报后,立即通知救护组组织人员协同‘120’救护中心的人员进行救护,同时询问中毒人员食用了何物,并反馈给有关事件处理人员以便参考救治;

  (5)保卫专干协助公安部门、卫生部门对事件的调查、取证,提供留餐样品进行化验和提供线索及有关联的资料等,并将事件全过程记录报送安保小组办公室;

  (6)事件处理结束后,必须迅速组织人员彻底、细致的将所有餐具进行清理、消毒。

  (1)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号后,立即通知当值保安赶到报警现场,确认火警是否成立,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如火警的楼层、时间、方位。消防中心第一时间向保安部和安保小组办公室发出火警通知,并通知灭火组组织扑救,详细填写记录火警的楼层、时间、方位。启动电梯系统的消防功能,打开消防广播系统,等待总指挥或在场最高职务者指示是否报‘119’(如拨通‘119’时要讲清本大楼名称、位置、起火搂层、火情联系方式,并准确记录报警时间)。总指挥下达疏散命令后,立即开始对大楼进行疏散广播,语言要清晰,态度要冷静,反复广播(广播内容为ISO9000规范用语),保持现场通信联络,以便于灭火、疏散、抢救;进行火情监控,随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详细记录火灾情况;

  (2)抢修组电梯工控制消防电梯,负责运送消防队员和灭火器材,保证消防电梯为消防专用。抢修班长依据需要负责关闭火灾区域电源或火灾上下三层空调进气通风系统,抢修组其他人员坚守各岗位,确保消防所需的电力、水力的正常供应;

  (3)物业公司接到报警信号后,值班经理应迅速报告安保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人员赶到消防中心现场指挥,并按分工各行其责,各组组长应立即召集所有人员按各自职责和分工实施灭火;

  (4)灭火组在接到火警通知后,保安经理带领部分当值保安和灭火组全体成员赶赴火警现场,灭火组分为两个梯队,第一梯队在保安经理的带领下携带灭火器材进行灭火,第二梯队在保安班长的带领下铺设水带携带水枪到起火地点,打开消火栓,拧开阀门进行救火,迅速向消防指挥中心报告火势大小、面积及燃烧程度;客梯保安员协助电梯工控制消防电梯,受命于消防中心;

  (5)疏散组各组员认真履行疏散职责,及时向消防指挥中心通报人员疏散情况,保安疏散组人员要引导消防队员和消防车,疏通消防通道;对大楼迅速进行安全警戒,清除路障,通知一切无关的车辆离开现场,劝导过路行人远离大楼,维持大楼外围的秩序,迎接公安消防队,指引消防人员进入着火区和消防中心,为消防队灭火创造有利条件;引导大楼办公人员离开大楼,控制不相关的人员进入大楼;要防止大楼人员和疏散人员再进入着火区,防止有人趁火打劫,制造混乱;

  (6)救护组应迅速赶到火警现场,为所有的办公人员指引疏散通道,强行疏散惊慌失措者,抢救昏迷者、受伤者并告诫所有人员火灾时绝对不能使用电梯,有浓烟时要低下身体或爬行或用湿毛巾捂住嘴离开事故地;

  (7)由总指挥负责下达解除“火警”命令(火已被扑灭),用通信器材或广播通知楼层,各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清理现场(协助公安消防调查火灾原因,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统计财产损失和人员受伤或死亡情况),抢修组负责消防各系统设备复位,使其进入预备状态,检查火灾处的电线是否,如发现一定要做好分区或分段断电处理,防止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物业公司应记录至灭火完毕所需的时间及参加人员的灭火过程交安保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