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奖牌、锦旗、创建(示范)类授牌等原则上不再上墙悬挂!湖北发布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规范及示意图

时间: 2024-11-17 12:09:15 |   作者: 火狐体育全站app在线下载


  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和规范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挂牌工作,确保设立的工作机制精简高效、加挂的牌子简约明了。

  “一横”:党群服务中心,标识悬挂(张贴)在村党群服务中心大门上方或正面外部合适位置,名称为“××村党员群众服务中心”(醒目红字)。

  “四竖”: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监督委员会,分别悬挂在大门左右两侧。大门左侧悬挂村党组织标牌(白底红字)、村集体经济组织标牌(白底黑字),名称分别为“中国××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名称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名称为准);大门右侧悬挂村民委员会标牌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标牌(白底黑字),名称分别为“××县(市、区)××乡(镇、街道)××村村民委员会”“××县(市、区)××乡(镇、街道)××村村务监督委员会”。

  按照装修简洁、陈设管用、服务群众的原则,对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内部标识牌进行优化布置。

  (一)综合服务大厅。有条件的村,可在大厅设置索引牌或在醒目位置设置1块插卡式机构名称牌,集中展示村综治工作站、便民服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居民议事厅、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妇女和儿童之家等集合式服务功能指引牌,注明相关功能区域或房号及名称;在各楼层入口处,设置本楼层功能室分布图。

  (二)功能标识牌。提倡“一室多用”“多室共用”,统筹整合相近的功能、服务,实现活动阵地、活动资源充分共享,提高使用效率。功能室门口统一标注房号,原则上不再张贴(悬挂)标识牌。对只有部分村开展的创建、示范、试点等特色工作及目前覆盖面不大的工作,不作统一规范,经县(市、区)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后可纳入索引牌。

  (三)制度牌。制度牌一般不上墙悬挂。需要群众知晓的制度,采取分类编印服务手册(折页)或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查询机展示,或通过网络信息平台推送,方便党员群众随时查阅。

  (四)奖牌、锦旗、创建(示范)类授牌等。原则上不再上墙悬挂,可在陈列柜(架)集中、有序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