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办】公共区域被圈作停车场还装了升降路障

时间: 2024-07-08 02:11:08 |   作者: 升降柱

  近日,手机尾号为“16”的网友向扬州发布手机APP报料平台报料,称广陵区七里河北路一段人行道上,被人私自安装了升降路障,影响市民正常通行。这名网上的朋友表示,对方行为是为了圈地,用于机动车停放。情况如这名网友所说吗?接到网友报料后,马上办记者随即赶往现场,进行实地探访。

  手机尾号为“16”的网友,是一名男性,家住碧桂园陵江悦府小区。前段时间,他吃完晚饭后,来到小区外散步。在路过小区南门附近时,他看到人行道附近安装了可升降路障。或是为了方便机动车通行,路牙边上还被人安装了斜坡。越过人行道,来到一排商铺前,可见里面停放了不少机动车。他注意到,如机动车不通过升降路障,是无法停放在商铺前公共区域的,“很显然,店铺前区域被人圈起来,用做停车场了。”

  “从现场情况去看,该店铺前属于公共区域,不应该被占用。”这名网友说,如对方安装升降路障圈地,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他无话可说;如未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希望其尽早拆除。此外,该地方作为机动车出入口,对于过往行人来说,也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在现场记者看到,网友所指入口前画有黄色禁停标志,在入口路牙处铺设了斜坡。路牙上距离路牙边数十厘米处,设置有两个圆柱形升降路障。在入口内侧,升降路障控制器设置在绿化带旁。通过入口,可见里面场地较大,数辆机动车停放在现场。

  在现场探访中,一辆机动车从外面驶了过来。靠近入口时,升降路障沉到了地下,机动车顺利通过。记者发现,机动车想进商铺前区域,一定要经过该升降路障。

  北京城建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一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有人将机动车停在了他们公司门口,影响了公司正常运行。因此,他们在现场安装了升降路障。安装升降路障,不具有排他性。目前,考虑到某些原因,他们已暂停使用该升降路障。

  “我们会派人到现场核查。”广陵城管部门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就现场安装升降路障和占用公共区域问题,他们将进行进一步核实。如存在的有关问题属于他们管辖范围内,他们将依规定处置。

  随后,广陵城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复记者,他们已对七里河路16-15号南侧人行道上的电动伸缩地桩进行了现场勘察,并告知当事人在城市道路上擅自建设升降路障的行为已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他们要求其停止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并自行拆除。

  交警部门表示,针对现场情况,他们将建议相关单位,在现场安装隔离护栏,以方便市民正常出行。

  江苏求益律师事务所律师阮有凯介绍,小区商铺外的公共区域归属权,应以建筑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为基础,如果是规划红线内的,属于小区所有,如果是规划红线外的,则是市政用地。如属于规划红线内,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商家无权在道路上设置升降桩。如属于市政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互与通行安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马路上和人行道上的停车位属于市政道路,是社会公共资源,商家亦无权私自占有。

  阮有凯提醒:遇到类似问题,市民可向交警或城管部门反映问题,由有关部门责令商铺拆除升降桩。